1.肝炎患者不宜食螃蟹。肝炎病人由于胃粘膜水肿、胆汁分泌失常、消化机能减退,而蟹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,不易消化吸收,致使食物易滞留肠道中腐败,往往易造成消化不良和腹胀、恶心、呕吐,甚至造成肝细胞大量坏死,加剧病情。 2.心血管病人忌吃螃蟹。螃蟹含胆固醇较高(每100克蟹肉中含胆固醇235毫克,每100克蟹黄中含胆固醇460毫克),冠心病、动脉硬化症、高血压病、高血脂症的患者,食用含胆固醇过高的食物,会引致胆固醇增高,加重心血管病的发展,因而应少吃或不吃螃蟹(尤其是蟹黄)。 fun.haili.net- E{ws[V8!RG9HWaH} 3.患有伤风感冒、发热的人不宜吃蟹。伤风感冒的饮食应以清淡为主,高蛋白的螃蟹不易消化吸收,吃后易使感冒难愈或使病情加重。 4.凡脾胃虚寒者应不吃或少吃蟹。螃蟹性寒,吃后容易引起腹痛、腹泻或消化不良等症。另外,慢性胃炎、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最好也不吃螃蟹,因食后易使旧病复发或病情加重。如果食蟹后引起腹痛和腹泻,可用紫苏15克、生姜5片煎服,以止痛、止泻。 5.有过敏体质的人应忌吃螃蟹。此类人吃了螃蟹后,特异蟹蛋白通过通透性增高的肠壁进入肌体而发生过敏反应,产生大量组织胺等,引起胃肠等平滑肌痉挛、血管性水肿,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;有的还会引起荨麻疹或哮喘。此外,患有皮炎、湿疹、癣症、疮毒等皮肤疾病的人也要慎食,因为吃蟹可使病情恶化。 6.患有胆道疾病的如胆囊炎、胆结石症的人不宜螃蟹。胆囊炎、胆结石的形成与体内胆固醇过多和代谢障碍有一定关系,吃蟹易使病情复发或转重。 内容来自fun.haili.net- Ie!m(gJ@1v[Znr#8 7.孕妇宜少吃或不吃螃蟹,因蟹有散血的作用,孕妇食后易产生流产等后果。中医认为,某些水产品有活血软坚的作用,食用后对早期妊娠会造成出血、流产之弊。如螃蟹,虽然味道鲜美,但其性寒凉,有活血祛瘀之功,故对孕妇不利。又如甲鱼,具有滋阴益肾之功,对一般人来说,它是一道营养丰富的菜肴。但是甲鱼性味咸寒,有着较强的通血络、散瘀块作用,因而有一定堕胎之弊。 8.老年人不宜多食螃蟹。因老年人消化系统脏器“老化”,功能衰退,消化吸收能力差,故食蟹应以品尝为主,不宜多食。吃时可蘸姜末醋汁,以去其寒气。此外,幼儿因消化器官发育不完善,消化吸收能力较差,所以也不宜多食螃蟹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